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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改名公证是什么意思?改名要公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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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香港公司公证资料由本人多年来工作经验和网络资料搜集整理,仅供参考,欢迎探讨交流!】 什么是香港公司公证? 一、【香港公司公证的定义】 各国关于当地注册的公司的法律主体证明文件,各国的叫法不一,我国叫营业执照,香港叫注册证书。英美国家叫法人证明;其实都一样,就是指证明公司依照当地法律成立的证明文件,是一种资格证书。

在香港,对于香港公司而言证明其合法性的文件主要指以下文件:1、注册证书CI,这是由香港注册处颁发的;2、商业登记证BR,是由香港税务局颁发的;3、董事股东文件NNC1或周年申报表NAR1。

香港公司公证,(也叫香港公司认证),主要是为了证明该香港公司已在香港进行了注册的相关文书的真实性,有效性,因为香港的公司无法通过公开网络资料查询是否已经在香港注册,无法证明该公司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那么就需要进行律师公证,证明该公司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举个例子:我国的公司都有营业执照,一般在国家企业信用网或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都可以查询到相关股东信息,注册信息,营业范围,基本可以知道这个公司的相关信息,但是假如香港公司以如果香港公司到国内投资或办理相关商业事务,无法证明该公司真实有效,那么就需要有公正证明等相关文书来证明该公司的有效性,真实性。图片来自网络二、【谁来公证】国际公证人律师:由香港高等法院委任,国际公证人律师的名字必须在香港高等法院国际公证人注册记录册上登记注册。主要工作包括拟备、签立、核证送往海外使用的法律文件。

经香港国际公证人拟备、签立、核证的文件在全球受到广泛认可。三 、【公证的用途】香港公司公证认证常见用途1.用于大陆(最常见的):以香港公司在大陆投资经营、发生诉讼等,公司文件不能直接拿到大陆部门使用,需由中国司法部任命的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公证证明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2.用于海牙成员国(如德国、印度、日本等):需经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转递香港高等法院加签加盖apostille认证章。

3.用于非海牙成员国(大陆除外,如越南、巴基斯坦、阿尔及利亚、阿联酋、玻利维亚等):需经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加签认证,最后还要做该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之后文书方可在该国使用。注:文件使用国(非海牙公约成员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将经过香港港高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然后送该国驻中国大使馆认证四、【公证流程】香港公司公证流程可以分为五大步骤。1、确认所需香港公司公证种类,提交需公证资料;2、按照提供资料,办理公证委托确认书;3、提交资料至香港司法部办理,办理时间为8-10个工作日;4、公证完成,邮寄公证证明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退回用于公正的原件.五、【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1、商业登记证件 2、注册证书件 3、公司章程1本 4、成立公司全套文件 5、改股、增资、改名档 6、公司大事记录册 7、 提供公证的目的说明。

改名要公证什么?

办理改名字的公证书需要什么材料公安部门开具的改名呈批表,并且由公安机关注明没有受过刑事处分,以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办理未成年人改名公证还需父母结婚证,需要亲生父母在更改姓名同意书上签字。

香港改名字需要什么条件手续

一、香港居民改名有三个条件:1、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2、是理由要充分,3、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二、香港居民更改名字手续:1、公民更名需要本人去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2、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有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记录,包括毕业证、社保证卡、公积金帐户、甚至婚姻证明等都需一一更正,否则的话,遇到需要审查相关证件时,姓名不符将带来无尽的烦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扩展资料:香港地区改名字注意事项: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4、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1)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2)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3)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请问改名字需要公证?怎么公证?费用是多少?越详细越好

公民变更姓名,没有明文规定需要公证。但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法律分析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署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在派出所改名字的流程主要有申请、证明、盖章、打印新的户口本等。具体操作如下: 1、填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写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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