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什么是直销企业?直销企业,是指依照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什么是直销员?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
直销的起源直销起源于中国的清末民初!有史料记载,早在1929年中国内地的王星记扇庄的第二代当家王子清就曾用一种类似直销的方式招揽生意:无论什么人只要给王星记介绍业务,均可得到成交额中的5%~10%的佣金。这是世界上最早有史料记载的直销,也是直销的起源!现代直销起源于美国,直销最早的萌芽始于20世纪40年代,由犹太人卡撒贝创立。虽信息化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们图方便快捷购物心理而兴起。现在直销几乎遍及全球所有市场经济成熟和发达的国家。
虽然直销可说是人类最早的商业配销方式,但是直销并没有被人好好的了解,至今对直销的定义一直没有定论,原因是直销这种模式被分为了两大类:第一类:(Direct Selling)产品生产商、制造商、进口商通过直销商(兼消费者)以面对面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含单层直销和多层直销。单层直销有 20%的直销公司使用,多层直销则有80%的直销公司在使用。(Uni-Level Marketing)是直销商(兼消费者)将公司产品或服务销售给消费者,根据其销售业绩向公司领取奖金的销售模式;(Multi-Level Marketing)又称“传销”是根据公司的奖励制度,直销商(兼消费者)除了将公司的产品或服务销售给消费者之外,还可以吸收、辅导、培训消费者成为他的下线直销商,他则称为上线直销商,上线直销商可以根据下线直销商的人数、代数、业绩晋升阶级,并获得不同比例的奖金。
第二类:(Direct Marketing)这种模式也叫直效营销,产品生产商、制造商、进口商通过媒体(邮寄DM、电视购物频道、因特网)将产品或者咨询传递给消费者。直复营销中的“直”,是指不通过分销商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复”字是指企业与顾客之间的交互,顾客对企业营销努力有一个明确的回复(买与不买),企业对可统计到的明确的回复数据,由此对以往的营销效果作出评价。第一类直销被称作狭义的直销,第一类和第二类加起来被称作广义的直销。
2005年12月1日,我国《直销管理条例》的出台,此条例所称的直销是: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条例指的直销是上面提到的第一种定义。而第一类直销模式中最主要的一种营销模式多层次行销即我们平时所称的传销已经被我国禁止。
所以上述的两类行销模式的共同点大大增加,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无店铺销售,产品或服务不经过分销商,直接到用户手中。在这里给广义的直销一个确定概念:(Direct sales)产品制造商、生产商或者进口商直接将产品或服务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方式。直销,顾名思义是直接销售的意思,把产品或服务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营销方式才是真正意义的直销。我们常见的真正具有直销意义的销售方式有如下一些:1、门店服务,例如理发店,理发师直接为顾客服务。
2、前厅后厨,例如饭店,从厨房到餐厅饭店把饭菜及服务直接提供给消费者。3、前店后厂,例如裁缝店,从缝纫间到柜台裁缝师傅直接把服装提供给消费者。4、委托加工,例如发电机组,工厂按要求生产并直接提供给电站。5、特种工业,例如军工厂直接把产品销售给军队等等。
从我国禁止非法传销后,逐渐有人开始使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传销一词。“直销模式”实质上就是通过简化、消灭中间商,来降低产品的流通成本并满足顾客利益最大化需求。在非直销模式中,有两支销售队伍,即制造商到经销商,再由经销商到顾客。在国内,直销是这样定义的:制造商在向公众进行一定诉求的基础上,直接与目标客户沟通,以达到实践消费的营销活动。
直销有3方面的要素:一是公众消费意识的支持;二是一对一关系的建立与形成;三是现场展示与焦点促销。由于直销直接面对客户,减少了仓储面积并杜绝了呆账,没有经销商和相应的库存带来的额外成本,因而可以保障公司及客户利益,加快成长步伐。公司要进行直销,首先必须透彻研究顾客需求,而不是竞争对手,通过细分市场和提供异质化产品来切入市场。
其次要增加直销的触角,与顾客保持互动,如网上直销,电子商务,DIY定单接纳,电话直销等。再次要有科学管理直销团队的方法,确保销售团队高效运转。
什么是直销?直销的意思是什么!
一、直销的定义「直销」是一个被广泛讨论,但是常被误解的主题。有些人会把直销和直效行销(Direct Marketing)混淆,更有些人把直销和老鼠会相提并论。
虽然直销可说是人类最早的商业配销方式,但是直销并没有被人好好的了解。
在行销的文献中,也几乎被忽略了,例如在一本1993年美国很畅销的零售管理的教科书中,甚至没有提到直销;此外,1994年美国出版的商业字典中,也没有直销的定义。有一些学者曾经对直销下过定义,但是大部份都含混不清,没有把直销的真正特性表现出来。在美国研究直销最有名的两位学者是美国德州大学奥斯丁校区的彼德森(Robert A. Peterson)教授和圣地亚哥州立大学的沃特巴(Thomas R. Wotruba)教授。他们两位对直销研究发表的论文最多,也最被重视。
他们在1996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讨论直销的定义,对直销下了一个简单但贴切的定义:「直销是一种没有在固定零售点进行的面对面销售」。这个定义和美国直销教育基金会(Direct Selling Education Foundation)于1992年的定义:「直销是一种透过人员接触(销售员对购买者),不在固定商业地点,主要在家里进行的消费性产品或服务的配销方式」很相似;不过后者更强调「消费性」与「配销方式」。直销定义中有两个要点:「面对面销售」与「不在固定零售点」。
「面对面销售」可以让我们了解直销是一种两个人面对面沟通的过程;这种面对面的人员销售特性是直销和直效行销的主要区别。直效行销采用邮寄型录、电话/电视行销、直接响应广告或最近兴起的网络行销等方式来销售产品或服务,没有人员面对面的接触。而「不在固定零售点」的特性使直销有别于一般零售店的销售,因此直销也是一种无店铺的零售方式。
什么是直销?
直销也可以简称厂家直接销售,不经过代理可以直接销售的,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直接向最终消费者进行销售的一种经营销售方式。世界直销协会对于直销的概念是如此定义的:直销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的地方(例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者其他场所),由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通过讲解和示范方式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消费者,进行消费品的行销。
扩展资料直销的优点:与其它行销方法比较,直销拥有许多优点,比较重要的有:弹性:它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随消费者与直销商的方便,在任何时刻、地点都可进行;信息的品质和数量,经由面对面的沟通,所有的沟通感官:听觉、视觉、嗅觉和触觉都可以应用,同时消费者可以说明自己的需求,而由直销商针对客户的需求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使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有充分的了解。
直销公司,是指按照《直销管理条例》规定批准而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合法直销公司获得了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牌照,合法直销公司名单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上是可以查询到的。根据调查研究,适合用直销通路销售的产品必须具备三项特点:差异性、需要示范说明、以及必须重复购买;那些成功的知名直销公司销售的产品都至少具备其中的两项特点。但是粗略的检视一下直销公司销售的产品,则几乎任何产品都可透过直销通路来销售。
譬如,在日本,新汽车几乎有一半是藉由挨家挨户的直销成交的;在美国,从量贩店的会员卡到长途电话公司的客户都有利用直销来推广的。
直销到底是什么?
直销起源于美国,80年代后,虽信息化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们图方便快捷购物心理而兴起。现在直销几乎遍及全球所有市场经济成熟和发达的国家。
虽然直销可说是人类最早的商业配销方式,但是直销并没有被人好好的了解,至今对直销的定义一直没有定论,原因是直销这种模式被分为了两大类:第一类:狭义直销(Direct Selling) 产品生产商、制造商、进口商通过直销商(兼消费者)以面对面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含单层直销和多层直销。
单层直销有 20%的直销公司使用,多层直销则有80的直销公司在使用。单层次直销(Uni-Level Marketing)是直销商(兼消费者)将公司产品或服务销售给消费者,根据其销售业绩向公司领取奖金的销售模式;多层次直销(Muti-Level Marketing)又称“传销”是根据公司的奖励制度,直销商(兼消费者)除了将公司的产品或服务销售给消费者之外,还可以吸收、辅导、培训消费者成为他的下线直销商,他则称为上线直销商,上线直销商可以根据下线直销商的人数、代数、业绩晋升阶级,并获得不同比例的奖金。第二类:直复营销(Direct Marketing) 这种模式也叫直效营销,产品生产商、制造商、进口商通过媒体(邮寄DM、电视购物频道、因特网)将产品或者咨询传递给消费者。直复营销中的“直”,是指不通过分销商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字”是指企业与顾客之间的交互,顾客对企业营销努力有一个明确的回复(买与不买),企业对可统计到的明确的回复数据,由此对以往的营销效果作出评价。
第一类直销被称作狭义的直销,第一类和第二类加起来被称作广义的直销。2005年12月1日,我国《直销管理条例》的出台,此条例所称的直销是: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条例指的直销是上面提到的第一种定义。
而第一类直销模式中最主要的一种营销模式多层次行销即我们平时所称的传销已经被我国禁止。所以上述的两类行销模式的共同点大大增加,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无店铺销售,产品或服务不经过分销商,直接到用户手中。在这里给广义的直销一个确定概念:广义直销(Direct sales) 产品制造商、生产商或者进口商直接将产品或服务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方式。
直销,顾名思义是直接销售的意思,把产品或服务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营销方式才是真正意义的直销。我们常见的真正具有直销意义的销售方式有如下一些: 1. 门店服务,例如理发店,理发师直接为顾客服务。 2. 前厅后厨,例如饭店,从厨房到餐厅饭店把饭菜及服务直接提供给消费者。
3. 前店后厂,例如裁缝店,从缝纫间到柜台裁缝师傅直接把服装提供给消费者。 4. 委托加工,例如三峡大坝发电机组,工厂按要求生产并直接提供给电站。 5. 特种工业,例如军工厂直接把产品销售给军队等等。 从我国禁止非法传销后,逐渐有人开始使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传销一词。
直销 的意义是什么? 什么是直销!有没有专业的回答 ?
直销到底是什么? 直销对许多人来说,光是听到这两个字,可能就会激起许多不同的情绪。您也许喜欢直销,也许讨厌直销(有时候是又爱又恨)。
但是「直销」到底是什么? 您是否曾在看完一场精彩的电影或到一家很棒的餐馆用餐后,对您的朋友介绍呢?这是一种口耳相传的广告方式。
企业最爱的就是口耳相传这种方式了,因为这种方式比其它广告、促销、或是行销方式更有效率。「直销」其实就是企业运用这种口耳相传广告方式的一个型式。 一般人都会做的事 我举个虚构的例子:假设您对您的姐姐推荐一家餐厅(假设餐馆名称叫做Tony’s Hacienda)。有一天您姐姐与姐夫到这家餐馆用晚餐,吃饭时服务生问他们是如何得知这家餐馆,而他们提到了您的名字。
如果之后餐馆老板寄了一封信和一张免费用餐的折价券给您,感谢您对亲朋好友推荐这家餐馆,这时您的感觉如何?您应该会感觉非常好。餐馆老板也在信中解释道:由于您的推荐,使Tony’s Hacienda餐馆能够增加一位新的长期客户。这位客户并不是透过餐馆在电视或平面媒体上的广告而来的,因此为了回馈您,之后每一次您姐姐到这家餐馆消费时,餐馆老板会寄一张当次消费额的 10% 金额的支票给您,持续的对您表达感谢之意。
而之后每隔几个月您真的都收到一张感谢支票,您觉得这真是太棒了,也开始像其它人推荐湘满园这家餐馆。而这么做也为您带来越来越多的免费餐券以及 10% 的感谢支票。一年后,您每个月都会收到很多张小金额的支票;数年之后,您已帮助这家餐馆产生数十个每月都会固定消费的客户,也为自己创造了数百美金额外的、丝毫不会产生任何麻烦的收入。
很棒吧? 关系行销=口耳相传 这其实就是直销产业背后的理论。我个人喜欢把它称为「关系行销(Relationship Marketing)」,因为口耳相传的观念是根基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今日的企业花在广告和行销费用方面的成本,几乎都要达到产品售价的百分之五十。
而有些公司就很聪明,他们选择不将这笔钱送给那些已经很有钱的报纸、杂志、电视台,而选择将这笔钱分享给他们的一些好客户。每当有客户能够影响他人,使他人购买产品时,他们就会给这些忠实的客户一点奖金,当作是一种介绍费。 亚马逊书店的行销方式 最近有个非常有名的关系行销成功案例就是 Amazon.com。在这个革命性的网站开始运作之后,Amazon.com 的人想出一个非常聪明的点子:「为什么不付一点介绍费给 Internet 上介绍客户到 Amazon.com 的人呢?」他们激活了一个「转介绍方案(Affiliate Program)」,鼓励数百万拥有网站的人在网站上提供 Amazon.com 网站的连结。
如果有人造访这些网站、点选了 Amazon.com 网站的连结,并且最后购买了产品,那么 Amazon.com 就会付一小笔(3% - 7%)的介绍费给网站主。这个方法为 Amazon.com 产生了数万个合伙人,而且这些合伙人都希望能够促进 Amazon.com 的成功。这个行销策略是当时 Amazon.com 能够有爆炸性的成长的主因之一。现在,这种商业模式在 Internet 上已经相当普遍,也证明了直销或关系行销是可行的!时机已经成熟,真的是值得投入。
革命性的意念,初期往往都会遭到误解跟贬低 然而,我第一次听到直销的时候,并不认为它值得投入。我必须要很惭愧的承认—第一次听到这个机会时,我是完全拒绝了解与接受的。 我的反应就像之前「加盟」这个商业模式刚出现时,大多数美国人的反应一样。现在已经很难找到还不知道加盟是什么的人了;而事实上,在自由世界里的每一个人每天都会受到某种型态的加盟事业所影响。
不过大约 40 年前,加盟还是一种革命性的创新模式-一种对客户销售零售商品、食物产品以及各种服务的新型态、且更为优异的方式。当时社会对这种新的商业型态的抗拒相当大,各家杂志与报纸都以头条新闻指出加盟事业是一种骗局,而且到处都可以看到例如某个老妇人因为参加骗人的加盟事业而失去毕生积蓄之类的报导。即使当时已经有一些 FORTUNE 500 之类的大公司也参与了这类的商业模式,但他们仍然会避免自己的公司名称出现在这些报纸或杂志的文章里…即使介绍的是他们自己的加盟事业。
这股反对浪潮非常激烈,甚至导致当局决定立法禁止加盟事业。是的,这是真的。当时在国会投票里,只差 11 票就会立法规定禁止加盟事业。
天啊!现在这种曾被指控为骗局的商业模式已经占了北美所有零售销售额的 1/3。透过加盟事业销售的商品和服务大约有 9,000 亿美金以上,接近 1 兆美金。想象一下,当时的 11 票现在价值 1 兆美金…也就是每张票价值 800 亿美金。 改变人们创造经营稳定长远财富的方式 加盟也曾经是一种非常创新但人们尚无法接受的技术。
现在每个人都知道加盟是什么,不过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它的历史。他们不知道最先参与加盟事业的人所经历的这些事情。 他们不但接受且推崇加盟事业,而且如果失去工作,他们最先想到的就是找个负担得起的加盟事业机会。
稍后您会在本报告中读到有关加盟事业已经不再能满足人们期待的相关信息。有一种新型态的商品流通技术正蓄势待发,它的表现将会胜过加盟系统。它不止是一种新的技术,而且它目前在社会上所经历的遭遇,也与当年加盟事业所经历的相当类似。直销也曾被排斥、被误解、被批评、被嘲笑、甚至被立法禁止,而也因为如此,我希望您不要与我犯同样的错误,而忽略了即将发生的一股风潮。
有许多知道内情的人早已投入这一波自由事业系统的革命,其中许多人原本都是主要的反对人士,现在也都成为想要将这个财富机会分享出去的忠实拥护者。 我个人拥有许多传统事业,就我的经验而言,没有一种事业能够像直销事业一样,同时提供个人的自由与财务上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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