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成立分公司的具体流程如下: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一、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1、异地成立分公司的具体流程如下:(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具有哪些特点分公司的特点具体如下: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3、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异地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一些步骤
异地注册分公司都需要哪些步骤?需要去哪些部门?这些部门都在什么地方什么路?电话?分公司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办理所需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在外地成立分公司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实际情况,注册分公司需要的资料:总公司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总公司复印件盖公章 (5份)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果都是在本地的话。
需要以下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总公司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产权证复印件如出租方为公司的加盖骑缝章;如出租方为个人的加盖骑缝签字总公司章程必须到总公司所在地工商局打印出来并由工商局盖章,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公司异地经营需要办什么手续
公司异地经营需要办以下手续: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2、拟定公司章程;3、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4、领取营业执照;5、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6、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所谓异地经营,即公司注册登记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
企业异地经营,企业实际经营活动不在注册地,注册地管理部门无法实际行使管理职权,而实际经营地管理部门不是其法律所属管理机关,存在两头管理不便的问题,因此我国法律法规是禁止企业异地从事经营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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