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 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方法: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拥有我国国籍; 申请条件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 “马德里协定” 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 办理途径 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或由申请人自行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办理步骤 准备申请书件 → 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 → 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领取国际注册证; 受理机构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国际注册处。
国家规定中什么是马德里商标?
一、国家规定中什么是马德里 商标 ? 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 商标注册 。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
二、马德里商标注册的优点: 1、费用低:由于马德里商标包含95个缔约方,也就是说申请注册马德里商标是可以在其缔约方国家中使用,并且都能享受其国家 商标权 的保护,不需要逐一的像各个国家申请 注册商标 ,大大的降低了申请注册商标的成本。 2、时间短:近年来由于申请注册商标的人士逐年迅猛的增加,导致商标注册挑战稳增,注册商标更是一番周折,申请注册商标的过程是比较繁杂的,更甚由于在申请过程中商标被驳回注册商标成功更是遥遥无期了。申请注册马德里商标不用周旋于各个国建的申请,申请人在12--18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就知道自己的注册商标在哪些国家是被保护的,只需要提交一次申请即可。 3、手续简单:减少了不必要的同一商标的重复申请注册,申请人可以利用一份注册商标的申请资料就可以制定一个或者是多个国家,在一个或者是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商标注册。
4、商标权广泛:商标注册区分地域的,因而商标权也是有严格的地域性划分的,也就说说申请注册的商标只有在规定的地区或者是国家能得到相关的法律保护,在其范围之外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通过申请注册马德里商标就可以在其通过的国家中受到相关的法律的保护,其商标权的的使用范围更加广泛 5、商标使用灵活:申请注册商标成功之后,该商标就能灵活的在其地区或国家内灵活的使用不会受到限制,同时能更好的入驻相关国家的市场,提前抢占市场。 在近几年中,社会中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起来了,那么企业在注册完毕后也可以注册属于自己公司的商标,同时商标也是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如果在商标使用期限到到后也是需要使用人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当其他企业出现恶意抢注后也是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马德里国际商标是什么
有时候会听说马德里国际商标,那是什么意思呢?我把整理好的马德里国际商标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什么是马德里商标 马德里商标,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注册的商标。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截止2003年10月23日,马德里联盟共有74个成员国(或称缔约方),《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892年4月14日签订于西班牙首都马德里,要求使用的语言为法语。
1989年,又在西班牙马德里签订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规定申请人可以选择使用英语或法语。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缺点有哪些 (一)注册国家的局限性 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偏重于欧洲国家,一些同我国贸易联系密切的国家,诸如美国、加拿大及东南亚各国目前还不是成员国。我国企业无法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途径在这些国家取得商标注册。 (二)要求以国内申请、注册为基础 马德里国际注册必须以国内商标申请、注册为基础。
在《马德里协定书》项下,申请必须基于相同商标的国内注册或初步申请公告;在《马德里议定书》项下,申请必须基于相同商标的国家注册申请,因此,在申请的时间上有一定的限制。 (三)注册效力的不稳定性 由于马德里国际注册要求以国内申请、注册为基础,五年后才能与原属国的注册脱钩,因此一旦原属国的注册在五年内被撤销,国际注册也随之将被撤销,这一情况又被称之为中心打击原则。 怎么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 申请手续由中国商标局向国际局统一办理。
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手续,须经申请人向中国商标局提出,由中国商标局向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统一办理注册。国际局不受理单个企业的自行申请。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程序 商标国际注册的日期,以国家商标局收到 申请书 件的日期为准。
商标局在申请手续齐备的情况下,编写申请号,将申请书件寄达国际局。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手续完备,大约需要3-4个月的时间,国际局可发商标注册文件。 申请中指定的各保护国家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受理审查申请。
若申请保护的商标(即延伸保护的商标)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一年 、 一年半内(协定国家一年内 、 议定书国家一年半内)被指定保护的国家驳回,申请人可根据该驳回的国家法律,委托代理组织进行申诉。若在上述一年 、 一年半期限内申请未被驳回(即未收到由驳回通知),则商标视为自动获得保护。 注册有效期及续展:国际 注册商标 的有效期限为10年, 可续展,每次续展保护期为10年 马德里注册流程、时间 商标国际申请必须使用马德里体系的正式工作语言, 以正式的申请书向申请人的原属局提出。 1、基础注册申请 要通过马德里进行商标的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商标必须是已经在其原属国(即本国)获得注册的商标或则已获得受理通知的商标。
2、提交申请 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商标局在三十天内将申请书件(英文或法文)寄国际局; 3、国际局审查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收到了国际注册申请后,认为手续齐备,商品和服务类别及名称填写正确的,即予以注册;认为手续不齐备的,将暂缓注册,并通知商标局。 商标局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日起15天内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齐备手续;经审查符合国际局的要求,并在已经或者即将把该申请提交给各指定国进行审查之后会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明,时间一般6个月左右。 该国际商标注册证明,不是商标被核准注册的证明;其意义在于,该国际注册号和国际注册日是其后申请人进行商标的后期指定、变更、转让、续展等一系列活动的基础。
4、指定国审查 商标能否在各指定国获准注册,要以各指定国的审查为准。 5、协定国和议定书国审查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指定的各保护国家,将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并需向国际局声明该驳回。 协定书规定,声明驳回的时限最多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指定保护申请在一年时限内未遭到驳回,则该申请自动得到保护(按议定书的规定,成员国可根据需要,将有权驳回时限延长至18个月)。 从国际注册日起算,如果12个月内没有收到协定国或者18个月内没有收到议定书国发来的拒绝给予商标保护的驳回 通知书 ,即表示该商标已在该协定国或议定国自动得到了保护。
凭借其程序机制的优势,马德里体系可使商标权利人直接向其本国或地区商标局递交一份国际注册申请书便能够使其商标在马德里联盟多个国家获得保护。
什么是马德里商标呢?
马德里商标,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注册的商标。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
截止 2015年 6月 5 日,马德里联盟共有 95个成员国(或称缔约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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